“讲情讲义”解合伙嫌隙,温情调解护营商沃土
2026-02-11 16:34:23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陶江云 | 作者:余均军 彭晶晶 | 点击量:6141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余均军 彭晶晶)“感谢您的用心调解,让我们的友情和公司经营都得以存续。”调解协议签字的那一刻,合伙企业主魏某紧紧握住了承办法官的手。近日,平江县人民法院以柔性调解方式,成功化解一起涉合伙企业合同纠纷。

魏某、李某、胡某三人系好友,怀揣创业梦想,合伙创办了一家室内装修公司。起初,三人同心同德、并肩打拼,逐步将公司经营走上正轨。随着业务不断发展,因合伙账目开支不透明、债务分担存在分歧,昔日并肩奋斗的好友心生隔阂,最终闹上法庭。胡某态度坚决,以权益受损为由,要求合伙清算,解散公司。魏某则难掩激动,坦言:“我们一起熬过最苦的日子,吃了那么多苦才把公司做起来,你怎么能为了这点利益,就不顾多年的情分告我?”双方对立情绪十分激烈。

承办法官考虑到该合伙企业目前仍处于正常盈利状态,并非无以为继,且三名当事人之间有着深厚的友情基础,纠纷的核心是沟通不畅、信任缺失,而非不可调和的利益冲突。若简单判决清算解散公司,不仅会断送一家盈利小微企业的发展前景,还会彻底割裂三人多年的情谊。

基于此,承办法官果断摒弃“一判了之”的办案思路,确立“讲情、讲义、讲法”的调解思路。一方面,法官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与委屈,与三人一同重温昔日共克难关、携手成长的珍贵经历,消弭当事人的对立情绪;另一方面,根据案件实际灵活设计解决方案,即尊重胡某退出合伙的意愿,又引导双方对企业财产债务进行一次结算。最终当事人达成合意,由魏某、李某继续经营该装修公司,两人分期退还胡某合伙投资及分红款10万元,一场剑拔弩张的合伙纠纷得以圆满化解。

这种调解模式,不仅维护了当事人权益,也精准契合了小微企业的经营需求,是该院立足司法职能、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,下一步,平江法院将持续深耕涉企纠纷化解,以更具温度、更高效的司法服务,为地方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保驾护航。

责编:陶江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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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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